安徽商报
2022年04月18日
美丽安徽
第06版: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今年将增10%左右

安徽出台2022年“一号文件”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近日,省委、省政府公开发布了《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22〕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2022年全省“三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共8大部分、32条,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保障粮食供给

确保产量稳定在800亿斤以上

今年,我省继续把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摆在首要位置。《实施意见》明确,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亿亩以上,产量稳定在800亿斤以上,保持全国第4位。推动粮食节约行动落地见效。落实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20万头左右、规模猪场(户)不低于5400个。

“稳产量”的同时还要“提品质”。《实施意见》提出,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优质专用粮食5700万亩,推行“按图索粮”和订单化生产。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在“增效益”方面,我省将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执行2022年国家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

■实施“两强一增”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10%左右

安徽要实现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转变,关键要抓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增加农民收入。《实施意见》将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作为重要内容,明确了2022年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在推进科技强农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6%。实施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新增科技特派员700名,总数达7000名,服务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实施种业强省建设行动,启动省农业种质资源中心库建设,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做大做强种业龙头企业,支持合肥打造“种业之都”。

在推进机械强农方面,我省将实施优势产业集群壮大行动,发展优势农机产品,建设区域特色农机产业集群,农机制造年主营收入增长15%以上。

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22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我省将实施工资性收入倍增行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启动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发挥好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保障作用。实施财产性收入扩量行动,加快释放资源资产增收潜力,新增集体经济强村200个,总数达2100个,占比达13%。我省还将实施经营性收入壮大行动,完善联农带农利益机制,家庭农场达19万个,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1万个,乡村休闲旅游年营业收入提高到900亿元。实施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综合救助标准,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

■推进乡村建设

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

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我省将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机制,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意见》提出,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大拆大建,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避免建而又拆、资金浪费。《实施意见》还提出,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建立健全管护体系,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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