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丽水之江厚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丽水之江厚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担保人享有的以下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生效判决书文书确认的所确认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丽水之江厚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丽水之江厚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丽水之江厚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 年4月19日
序号借款人名称担保人本金余额(元)利息(元)备 注1安徽省日月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星辰淀粉厂14,707,250.0029,188,119.98包含(2016)皖1126民初103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