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近日,芜湖鸠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房产中介诈骗罪案件,案值118万余元。
据了解,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间,吴某某在没有实际取得房源销售资格的情况下,利用其房产中介的特殊身份,虚构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热门小区的政府安置房、工程抵债房等房源和信息。其先后通过收取购房意向金等手段,多次骗取被害人周某某等9人的购房意向金、更名费等共计112.78万元。2021年11月,其虚构有优惠团购价购买某小区的地下车位的渠道,以收取车位费的名义,骗取黎某6万元。并将上述所骗的款项用于归还自己的债务、旅游、日常生活开销。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吴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追缴所有违法所得118.78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