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9点半,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二审在江西高院开庭审理,劳荣枝一审死刑的结果会不会改判,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当天的庭审中,对于检方“故意杀人罪”的指控,劳荣枝继续予以否认。
[案件回顾]
4起案件7条人命9个受害人
1996年6月,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江西南昌,劳荣枝化名陈佳在南昌市某夜总会做陪侍。7月28日,劳荣枝将熊某诱骗至租住处。二人绑架熊某后抢走熊某身上财物及家门钥匙,逼其说出地址。法子英将熊某杀害。法子英带劳荣枝用钥匙打开熊某家门,先后将熊某妻子、女儿杀害,并抢走财物。
1997年9月,两人来到浙江温州。劳荣枝在KTV从事陪侍物色作案对象,确定了坐台的女子梁某为目标。10月10日,劳荣枝与法子英以租房为名来到梁某住处。法子英持刀威胁梁某,劳荣枝用电线、布条等物将梁某手脚捆绑,抢得手表一块及手机一部等财物。两人又逼迫梁某打电话骗KTV领班刘某清过来。二人使用同样手段,抢得手机一部,并逼迫其交出银行存折及密码。之后,法子英留在现场,劳荣枝携带抢得的手机及存折去取钱。然后,法子英将梁某、刘某清杀害。
1998年夏天,劳荣枝和法子英来到常州市租住。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物色作案对象。劳荣枝诱骗被害人刘某到自己的租住地,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他胸口。二人对刘某进行人身控制,并威胁勒索财物。在取得刘某放在汽车内的人民币5000元之后,二人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第二天上午,刘某打电话给妻子要求其将家中所有现金带到指定地点。随后,劳荣枝将刘某妻子带回,并索得7万元。取得财物后,劳荣枝和法子英也将刘某妻子捆绑,二人先后离开现场。
1999年6月,两人来到安徽合肥。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歌舞厅做陪侍物色作案对象。7月22日上午,劳荣枝将被害人殷某诱骗至租住处,法子英持刀威胁殷某。二人将殷某关进提前准备好的钢筋笼内。为了恐吓殷某,由劳荣枝看守殷某,法子英以有木工活为由,将木匠陆某某骗至租住处残忍杀害。当晚,殷某给妻子打电话,要求她准备钱,到合肥市长江饭店与法子英见面,并按要求写了二张字条,交代其妻子一定要配合。第二天上午,法子英来到殷某家,向其妻子索要钱财。殷某妻子借机外出报警。当日上午11点,法子英被公安机关抓获。6天后,殷某和陆某某的尸体在法子英和劳荣枝的租住处被发现。
南昌中院一审以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审理]
辩护方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当天上午,劳荣枝穿着防护服、佩戴护目镜和口罩被带入法庭。当天上午的庭审主要围绕“管辖权”、“非法证据排除”、“一审程序合法性”等问题进行。
劳荣枝的辩护人认为,“常州案”的证人没有出庭作证,并提出对“合肥案”中被认为是劳荣枝写给受害人家属的字条重新进行笔迹鉴定。
对此,检察机关回应,对于证人未到庭问题,庭前会议已有评议,证人出于个人隐私和身体不适原因,有权拒绝到庭,对辩护方的申请予以驳回。
据了解,庭前会议时,劳荣枝辩护律师对案件管理权提出异议,认为劳荣枝案应交由合肥中院审理,其理由是,当年法子英是在合肥落网,并由合肥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宣判,应优先由合肥中院对劳荣枝案进行审理。如果该案放在合肥中院审理,可以更利于查明事实真相。
检方不认可,认为劳荣枝案第一起事实发生在南昌,并由南昌公安立案侦查发布通缉,厦门警方依据通缉令抓获劳荣枝,移送南昌警方侦查是合理的。
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异议被法院驳回。
[当庭陈述]
劳荣枝否认“故意杀人罪”指控
当天下午,控辩双方主要对“南昌案”“温州案”进行了举证质证,劳荣枝承认了“南昌案”中的抢劫、偷窃行为,否认有预谋绑架、杀人行为。对温州出租屋内杀害二人的指控,劳荣枝辩称只负责了与受害人商谈租房事宜,捆绑、杀害二人是法子英所为。
劳荣枝对其拿着受害人存折去银行取钱这一行为辩称,事情已经发生了,她也没办法。
检方以及合议庭分别对劳荣枝进行了讯问,辩护人对劳荣枝进行了询问,检方认为,从法子英、劳荣枝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言都能证明劳荣枝是南昌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的共犯,劳荣枝的之前供述与当庭陈述互相矛盾。
在庭审期间,劳荣枝称,自己也是受害人,“是我做的我认,不是我做的,我不认。”
当天庭审,控辩双方就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一审法院认定劳荣枝构成故意杀人罪证据是否充分”、“劳荣枝系主犯还是从犯”等异议展开举证质证。
[律师判断]
一审“三个死刑”不可能都改判
记者从合肥被害人小木匠陆某某的女儿处了解到,他们没有到现场参加开庭,这次希望二审法院能维持原判,给父亲一个交代。小木匠女儿称,父亲离世后,母亲一个人拉扯兄妹三人,生活非常辛苦,她相信正义不会缺失。小木匠的妻子和儿女均表示,不会原谅劳荣枝,这么多年劳荣枝逍遥法外,而他们一家人生活艰难,不是一句道歉就能原谅的。
当天,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来到法院门口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自己和劳荣枝已经二十余年没有见面,他和家人从江西九江赶到南昌,希望见妹妹一面。“希望二审能够在委托律师的辩护下,还原事实真相,让大众了解劳荣枝到底是什么样的人,遭到了(法子英)什么样的胁迫。”
据了解,2021年9月9日上午,南昌中院一审宣判,以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于此次的二审,众多法律人士表示,二审关注焦点是劳荣枝一审的死刑判决会不会有变化,劳荣枝称其没有故意杀人能否成立。
对此,小木匠妻子朱大红的代理律师刘静洁称,二审改判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审审理持续两天时间,给了劳荣枝充分辩解时间,“她所说的受到法子英恐吓威胁,没有与法子英同谋,是没有任何证据佐证的。另外,纵观整个案件,一审判决书认定的4起案件7条人命9个被害人,看出她是非常主动的,并且她不是没有逃跑的时间,但她从来没有离开过法子英,钱也都是劳荣枝保管,所以是他们两个共同挥霍。”
刘静洁称,劳荣枝的所作所为不是像她辩解的那样,也不是她说的那么可怜。“一审判决书说的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定性非常准确。”
刘静洁认为,劳荣枝认为其没有杀人,不知道法子英杀人,该辩解更不能成立,因为他们是共同犯罪,劳荣枝协助法子英绑人杀人,“怎么可能不知道,杀了7个人都不知道吗?”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个死刑,不可能都改判的。”刘静洁说道。
8月19日上午,此案将继续开庭审理。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