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
2023年03月31日
美丽安徽
第6版:

电动车充电必须入地库交“年费”

小区居民质疑变相收费 物业回应称收费合理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见习记者 徐宏博 记者 常诚)“必须要交50块钱才能下去充电。”近日,家住合肥市瑶海区璟泰赢家广场小区的徐女士(化名)向安徽商报热线(0551-65179666)反映,她所在的小区,地面虽然能够停放电动自行车,但只有地库可供业主充电。如果进入地库充电,则需要一次性缴纳50元/年的车位费,“觉得这样是在逼我们交钱下地库”。

3月28日上午,合肥市临泉路与当涂路交口东南侧的璟泰赢家广场小区内,部分居民楼旁并排停着多辆电动自行车。

记者探访时,正有工人手持毛刷蹲在单元楼前面的地上,围着电瓶车画线。“这是给他们停车用的。”工人说道。

无论是划定停车区域,还是地面其他地方,均未见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小区非机动车地库出入口位于5号楼一单元旁。其出入口被道闸杆挡住,需要刷卡才能进出。出入口旁张贴的公示显示,车辆停放需办卡进出,停车收费标准为50元/年。

地库内约有100个充电桩,分为充电区与非充电区。车辆停放无固定位置,可以根据充电需求停放。

业主刘女士认为,不少居民都把电动车停在地面上,物业可以在地面上安装充电桩。但小区的现状是,只有地库可以充电,大家每次去地库拿车还有一段距离,很不方便。小区居民郑先生也表示了自己的不解,“我不愿意下地库,但我为了充电没得选。”

小区业主郑先生认为,物业此举是为了变相收费,充电桩不应该全部安装在地库里,作为业主,他们应该有选择的权利。此外,地库也应支持按次收费,但现在业主想要充电必须“包年”。“地面上可以停电瓶车,那为什么不可以在地面上安充电桩,方便我们使用呢?”

面对业主的质疑,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合肥友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诸先生称,“我们不存在变相收费。”此前,小区的物业费、停车管理服务费都进行过报批。

诸先生表示,他们不在地面安装充电桩的原因是因为地面空间不够。诸先生表示,此地库是小区内唯一可以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区域,如果不办卡,业主则无法进入充电。目前地库已外包给安徽金卫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电话中,金卫士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承包的是地下车库的停车场,“充电桩不是我们家搞的”。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居民想要按次收费,他们也可以修改设置。不按次收费是因为“临时扫码进入无法保障电瓶车的安全”。

3月29日11点52分,记者就该小区安装地面充电桩事宜致电了合肥市瑶海区方庙街道。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接通电话后表示,“物业管理有自主权,我们也无权干涉的。”她说,业主可以和物业公司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随后,记者又致电了合肥市物业管理处。该处工作人员介绍,设置地上充电桩需要由业主委员会牵头,征求业主意见。若没有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社居委、街道或物业企业征求业主意见,物业无权阻止业主安装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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