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
2023年04月07日
美丽安徽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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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依法 是破解业委会成立难的关键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并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调查中,不少小区业主认为,业委会“成立难”主要“卡在街道”。

“业主大会筹备、召开有严格的程序,流程相对复杂,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业主大会不能召开。”安徽省物协业主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安徽省城建环资工作研究会物业管理专委会委员凌德庆说,一些小区业委会“成立难”,与业主对政策法规的把握能力欠缺也有关。

一些关键环节一旦犯错,就可能造成筹备期间付出的心血付之东流。广大业主,尤其是牵头筹备的业主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业主大会筹备和业委会履职过程中,成员要了解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一切按规办事,避免因为程序问题造成业委会难成立。”国际花都一位原业委会成员认为。

合肥城区某街道物业办负责人认为,小区问题常常是各种矛盾交错。有些小区既有回迁房又有商品房,有些既有福利分房又有商品房,有些小区既有住宅又有商业、写字楼,还有很多小区是老旧小区,问题则更为复杂。业委会筹备过程中,各方容易出现矛盾,此时街道只能一再协调。但经常是众口难调,举报电话满天飞。

“街道既要保证到位,又不能越位,工作难度非常大。”这位负责人认为,业主大会筹备、召开有严格的程序,有些小区业主对指导意见听不进去。“说多了,我们就被认为是‘乱作为’、‘不作为’。”该负责人介绍。

“小区不是因为有了业委会才有问题,而是有了问题更需要成立业委会。业委会运行得好,会成为小区治理的有力抓手,不应该把业委会看做‘矛盾制造者’。”凌德庆认为,街道、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也应该提高对政策法规的把握能力,正确看待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对业主大会召开积极指导、有力促进。

杏林花园原业委会成员殷先生也表示,业主大会筹备专业性强,难度大。在人员组成、筹备程序等方面,街道应该主动介入,提早介入。“不能只设卡,不推动。”

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沈鹏飞律师说,一些小区前期物业是开发商自持物业,物业公司认为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就会换物业,所以对业主大会召开态度消极,这也是导致业委会“成立难”的原因之一。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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