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天泽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中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安徽天泽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担保人享有的以下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生效判决书文书确认的所确认的全部权利(债权利息暂计算至2023 年9月30日,以后利息按照协议约定及有关规定执行)依法转让给安徽中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天泽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中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安徽中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安徽中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天泽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中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债务人 担保人(含抵押、 质押、保证方式等) 本金余额 (单位:元) 利息余额 (单位:元) 备注
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 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 21,000,000.00 14,164,930.19 (2020)皖0822民初135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债权
陈建斌、胡来珍 430,000.00 155,739.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