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6月20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了该市城镇燃气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二批)。据悉,该市将持续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10月12日,合肥恒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长丰县城管局依法对合肥恒源液化气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庐江县同洲液化气站时,发现该站向瓶阀不具备自闭功能的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庐江县同洲液化气站作出罚款2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18日,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安徽悦成天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维也纳国际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位于高层建筑内的23层厨房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公司厨房进行了临时查封。
2024年3月,合肥市翠徽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潜山路(望江西路至长江西路)绿化改造工程施工时,违规施工导致燃气管道损坏。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合肥市翠徽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当年3月,安徽巢湖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丁氏五金店检查时,发现对外销售的2台家用燃气灶具(1台单灶头,1台双灶头)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安徽巢湖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380元,并没收扣押2台家用燃气灶具。
2024年4月15日,蜀山区住建局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左某某在合肥市蜀山区淝滨农贸市场5栋20-09室内,违规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对左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