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何齐宏(自然人)于2024年8月30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合肥璟泰居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自然人何齐宏(债权情况详见附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何齐宏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何齐宏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何齐宏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表:债权情况表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何齐宏(自然人)
2024年9月4日
借款人名称 担保人名称 抵押物 本金余额 利息(含罚息、复利)及相关费用 合计
合肥璟泰居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王道刚, 陈菡, 王家元, 胡正英 抵押物一:合肥璟泰居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合肥市瑶海区东二环与临泉路交口"璟泰大厦",建筑面积18135.21平方米。 抵押物二:合肥璟泰居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出租"璟泰大厦"物业形成的432,726,500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129,000,000.00 78,117,765.00 207,117,76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