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
2024年09月13日
美丽安徽
第5版:

合肥住宅小区电动车棚10月底前应建尽建

电动车棚建设关系小区许多业主的利益,一直是小区的热门话题。近日,合肥市发出通知,回应了很多业主的期待:合肥将在全市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露天集中停放场所加建停车棚。即日起,全市住宅小区应按照先易后难、全面实施、应建尽建的原则进行停车棚加建。

据了解,至9月底前,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露天集中停放场所停车棚加建工作完成率达到60%;10月底前,实现应建尽建,以保障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有序、安全停放充电。

本次电动车棚加装工作,需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模式,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街道社区负责,充电桩建设运营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为加装建设实施主体。

本次电动车棚加装,资金来源方式主要有三种:1、有充电桩运营收益的,由充电桩运营单位负责;2、鼓励从小区公共收益列支费用;3、无资金来源的,由各地政府统筹解决。

本次电动车棚加装共分三个阶段推进:排查建账阶段(即日起至9月10日)。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露天集中停放场所进行排查,对未建停车棚的建立台账(附件),分类制定加建实施方案。

加建实施阶段(9月11日-10月底)。按照加建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时间和责任人,有序推进实施,定期通报施工进度和完成情况。加建停车棚前应当对加建方案做好公示并妥善做好群众工作。

验收阶段。停车棚建设消防安全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保证停车棚结构性安全,建成后建设单位应该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停车棚应当和充电设施一并纳入后期管理,加强日常维修养护。

许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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