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全体成员和债权人等相关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拟对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依法解散注销。现自合作社成员大会作出解散注销决定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成立新街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清算工作组,清算工作组组长张丹,联系人:张丹,联系电话:17305650361。
公告期:2025年2月20日至4月8日
特此公告
新街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