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开发区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模式,设立市场化运营主体承担招商引资、园区管理运营、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事务。2月28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安徽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推动开发区有序剥离社会管理职能
意见稿显示,本条例所称开发区,包括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省人民政府明确纳入开发区管理的特别政策区。
意见稿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开发区发展阶段特征,理顺开发区和行政区关系,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有序剥离社会管理职能。
鼓励开发区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模式,设立市场化运营主体承担招商引资、园区管理运营、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事务。鼓励和支持开发区管理机构根据发展需要,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批准制定薪酬方案。制定薪酬方案应当将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打造绿色工厂 构造绿色制造体系
意见稿提出,开发区应当聚焦主导产业,加快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发展生态,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学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
意见稿建议,支持开发区通过合作共建、委托管理、建设飞地园区等模式,建立投资收益和相关经济指标分享机制,开展跨区域合作;支持开发区企业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和节能降碳改造,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低碳园区、零碳园区,构造绿色制造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开发区内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
另外,支持开发区企业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和节能降碳改造,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低碳园区、零碳园区,构造绿色制造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截至3月30日,市民在相关网页直接提交修改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一处(邮政编码230031),或将书面意见邮至sftlfych@163.com。
实习生 杨乐乐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文
周继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