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刘媛媛 实习生 熊思语) 8月7日上午,一场“林业碳票+生态司法”环境公益活动在安徽省宁国市胡乐林场开展,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中,全国首例以认购省级林业碳票方式履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的案件完成司法调解。
“林业碳票”是林地林木碳减排量收益权的凭证,相当于一片森林的固碳释氧功能作为资产交易的“身份证”,被赋予交易、质押等权能。近年来,安徽在林业碳汇领域先行先试,取得了积极成效,省内多地开展了地方碳票、碳汇项目试点交易,今年4月,首批共五张省级林业碳票在黄山市正式颁发。
在当天调解的这起案件中, 当事人王某、黄某因滥伐林木113株,包括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天然榧树3株,导致现场区域林产品供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固碳释氧、气候调节和生物多样性维持等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经专家鉴定,造成期间生态环境损害26340.37元,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调解,当事人自愿购买省级林业碳票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并当场签订购买协议。
宁国市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本案首次将碳票机制应用于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领域,通过“林业评估—自愿认购—司法确认”流程,实现生态损害精准赔偿,为全国今后环境公益诉讼调解提供可复制的模板。
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从省林业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六安、安庆、宣城、黄山等地已通过省级林业碳票实现司法代偿5笔。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深化林长制与司法协作机制融合,围绕林业碳票深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