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青年律师们反映的收入低,缺乏基本社会保障的问题,记者连日来采访了一些律所负责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发现律师与律所的关系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缺乏强制硬性规定来保障青年律师基本生活,成了问题出现的根源。
[律所主任]
实习律师不能创收所以待遇不高
安徽某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习或刚执业的律师收入偏低确实是一个普遍问题,按照合肥的水平,实习律师一个月给2000元生活补助就算是高的了,“每个律所不一样,大多数跟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差不多。”
这名律所主任称,目前绝大多数律所都是合伙人所,创收成了律所的第一任务。从律所的角度来考虑,实习律师刚走出校门,没有案源,因此没有办法给律所创收,律所反而需要安排指导老师指导实习律师,实习律师只能做一些辅助的工作,是一个学习阶段,相当于学徒,所以律所不可能给其高工资。“多年前还有的实习律师是没有补助的,这两年律协规定了对实习律师要有基本生活保障,所以或多或少会有补助。”
该律所主任认为,对于执业初期的律师,其创收主要是代理案件,然后律所从中提点,所以执业律师代理案件越多,创收越多,自己所得越多,至于基本的社保,目前也都是律师自己花钱购买,“如果要求律所为律师购买的话,那律所对案件的提点就会增加,总之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因为律师和律所怎么分成,这都是律师跟律所协商后的结果。”
[律协青工委]
保障青年律师有文件但只是指引
为了帮助和扶持青年律师,合肥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初,成立了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合肥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范珣称,在青工委成立初期,他们就针对青年律师群体做过调查问卷,发现收入问题确实是青年律师们反映较大的问题。
为了扶持和帮助青年律师发展,合肥市律协出台了《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合肥律协每年从会费中提出不低于百分之二的专项经费,作为青年律师培养基金,用于青年律师培养和优秀青年律师的奖励、助学、继续教育等。实施意见还要求,律所应当按年度业务收入提出一定比例作为本所青年律师的培养经费,用于青年律师的学习、培训等,为生活有困难的青年律师提供帮扶和救助等。
实施意见要求律所应当与青年律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为青年律师缴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青年律师收入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应报合肥律协备案。
范珣称,虽然律协有要求律所为青年律师缴纳社保,但是这些政策更多是引导和建议,律所支付给律师多少费用,双方提点怎么决定,这些基本都是遵循市场规律来决定,没有统一的标准。
[人社局]
大多数律师与律所不属劳动关系
那么律所将律师基本的社保转嫁让律师自己缴纳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管理处负责人称,对于律师和律所的关系要视情况而定,目前绝大多数的合伙人所和独立律师之间,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并不属于实质上的劳动关系,“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来管理员工,员工是否受考勤等规章制度约束,用人单位是否按月发放工资。显然,目前大多数的律师是不受这些约束的,律师的工作是比较自由的,收入也是与律所之间进行分成,不具备劳动关系构成要素,两者是一种合作或挂靠的关系。所以他们的社保也基本是自己缴纳。”
另外,该负责人称,对于在律所拿固定工资的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接受律所的各项管理,那就属于劳动关系,律所有责任与这些律师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合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王强称,律师和律所的关系与一般的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不同,更像是一种加盟合作的关系,因此,律师和律所的发展多遵循市场竞争规则,律协更多的也是做出一些倡导和鼓励性的规定。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