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雷梅洁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因为被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在凌晨擅自将某设计公司办公场所电源切断,导致办公室鱼缸里喂养的5条观赏鱼因鱼缸断电缺氧死亡。双方协商无果后,该设计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财产损失。近日,广德市法院审理了此案。
设计公司被断电后,办公室内养殖的4条蝴蝶鲤和1条十间鱼死亡。设计公司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3万余元损失。
“之所以停电是因设计公司拖欠物业费在先,我们已通过电话、发催缴函多种方式催告缴纳,但对方始终置若罔闻。”提到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对设计公司的行为表示不满,且认为案涉的4条蝴蝶鲤和1条十间鱼的价格过分高于市场价格。双方协商一直未达成一致。
在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的意向后,为尽快解决纠纷,承办法官一方面对物业公司进行释法明理,告知被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解决途径有很多,不能采取断电的方式进行催缴,《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没必要把一件原本“占理”的事情变得“没理”。
另一方面,法官与设计公司进行沟通,该设计公司表示,之所以拖欠物业费,是因为双方就之前的装修设计款一直没有进行核算,事后设计公司也补缴了所欠的物业费,也希望双方都能尽快履行各自的义务,解决纠纷。
近日,在承办法官的多次主持调解下,物业公司同意赔偿设计公司财产损失15000元并及时履行,双方签订调解书,该起纠纷得以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