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听障人士李某(化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售出一套房产,后其意识到买卖不公平,将买家起诉至法院。近日,宁国市法院审结这起特殊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年9月,听力二级残疾人李某在未与父亲商量的情况下,联系张某(化名)帮忙寻找买家。起初,李某给房子报价25万元,可张某给出了“房子位置偏远不好卖”“二手房市场低迷,价格高了没人要”等说辞。本就缺乏社会经验和市场判断能力的李某,在张某的“劝说”下,短短两天内便将房价降至17万元。这个价格,比他父亲当年的购房款还要低9万元。
很快,张某带着自己的父母找到了李某,双方迅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李某父亲得知房屋被出售的消息后,认为张某利用李某听力残疾、缺乏判断能力且身处网贷的困境,以不合理低价购房,显失公平。
李某诉至宁国市法院,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承办法官经过调查核实,案涉房屋所在小区的二手房市场价约为3500~4000元/平方米,按81平方米的面积计算,合理售价应在28万元至32万元之间,而案涉房屋的实际成交价仅17万元,比市场价低了40%左右,差距悬殊。
法院审理认为,从李某的自身情况来看,他作为聋哑人,工作经历简单,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在生活经验、市场判断能力上,明显弱于普通健全人;加之当时深陷网贷催债的危困状态,急于卖房还债的他,从报价25万元到降价至17万元仅用了两天,足以证明其未经过冷静思考,对房屋实际价值缺乏正确认知。
宁国市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李某返还17万元购房款,张某父母配合将房屋产权恢复登记至李某名下。
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经过二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李某返还17万元购房款,张某父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由李某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