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
2026年03月30日
美丽安徽
第4版:

车祸后的激光除瘢费用能否索赔?

法院:与车祸有直接关系,支持伤者索赔

本报讯(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交通事故造成伤者身体创伤后遗留瘢痕,后续激光治疗费用能否获得赔偿?近日,马鞍山和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纠纷案件。

该案中,杨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违规行驶,碰撞到陈某乘坐的电动车,造成陈某左下肢皮肤套脱伤、多处骨折的严重伤害。

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受伤后辗转多家医院接受治疗,前期医疗费用等损失已在2024年的诉讼中获得法院支持,保险公司赔付了22万余元。然而,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严重创伤,陈某左下肢留下明显瘢痕,影响正常功能恢复。

2024年8月至2025年10月期间,陈某先后六次赴南京、马鞍山两地医院进行激光除瘢痕治疗,支出医疗费6千余元及相关交通费用。

治疗结束后,陈某向原侵权人及保险公司索赔后续治疗费用,却遭到拒绝。杨某认为前案已全部赔偿,后续费用与己无关;保险公司则辩称美容类、康复类费用属于保险免责范围。

和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进行的激光除瘢痕治疗与其因交通事故所致多发性骨折及皮肤套脱伤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系针对交通事故创伤后遗留瘢痕的医学干预,具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和临床合理性,应认定为合理后续治疗费用。肇事车辆已足额投保,损失金额未超出保险责任范围。据此,法院作出判决,某保险公司给付原告陈某6千余元。

法官提醒称,本案中,陈某因车祸导致左下肢严重创伤,遗留的瘢痕不仅影响外观,更可能阻碍肢体功能恢复。激光除瘢痕治疗并非单纯的美容需求,而是针对交通事故创伤后遗症的必要医学干预。原告提交的医疗票据及治疗记录充分证明了激光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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