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公安局要求,我单位1枚内设机构公章已作废,但未消除公安备案,现将机构名称及防伪码公告如下,用于消除备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战略客户部,防伪码:3401030287584。
以上公章因部门内部合并已作废,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