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
2022年04月19日
美丽安徽
第06版:

猪撞伤人 主人赔了3500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一女子在出门时,被一头乱窜的猪仔撞倒,导致了左臂骨折。事发后,她发现这头猪是不远处江先生家饲养的。为此,她将江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4月9日,歙县法院公布了此案的判决结果。

胡女士称,2021年10月26日下午3点左右,她听到村里广播响,就从家往村广场走,半路上发现江先生家养的肉猪跑出栏在路边,她看见猪在乱跑担心受伤,就回头准备回家,突然一头猪来了“回马枪”从背后把她撞倒,导致其受伤。

据了解,胡女士倒地后被村民看到,村民叫来了江先生过来搀扶胡女士。江先生将胡女士送至村卫生室治疗,并支付医疗费39元。

后胡女士被诊断为肱骨骨折,肩关节脱位。胡女士在歙县中医院住院治疗7天,花去医疗费近2000元。

事发后,关于赔偿事宜双方未达成一致,胡女士将江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对此,江先生辩称,当天下午他看到胡女士倒在他家窗户下面,他就把胡女士搀扶起来,出于好心就带她去卫生室看了一下,并付了医疗费,但是她是如何跌倒的其并没有看见。所以,江先生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江先生饲养的猪在该纠纷发生前有出栏记录,且事故发生时江先生饲养的猪确实跑出了猪栏;江先生在事故发生后将胡女士送往卫生院治疗,并用自己身份证结账,支付了医疗费;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进行了调解,江先生愿意承担部分赔偿费用,但因其家人不同意协商未果。三方面的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印证本案事实。能够证明胡女士的受伤是江先生饲养的猪侵害所致。

胡女士因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失理应由饲养人江先生承担,据此,法院作出判决,江先生赔偿胡女士各项损失35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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