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常诚 刘晓然 实习生 柳宁) 7月13日,合肥市最高温度达38℃,一群人身穿蓝色制服,穿梭于商场、超市、冷饮批发部之间。他们仔细检查、核对所售卖冷饮等商品有无明码标价、以低价诱导消费者、高价结算的行为。
7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开始施行。《规定》明确,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7月13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先后来到红府超市望湖城点、包河花园冷饮批发店、永辉超市方圆荟店,对大中小商品进行重点摸排检查。通过筛查发现,商家均能够按照要求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码,不欺不诈。当消费者遇到商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时,可以通讨来信来访、拨打12315电话、网上投诉等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