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周玉林(自然人)于2024年4月19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枞阳县红阳农机厂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自然人周玉林(债权情况详见附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周玉林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周玉林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周玉林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表:债权情况表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周玉林(自然人)
2024年4月29 日
附表:债权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