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蓝邦贸易有限公司与合肥朋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杭州蓝邦贸易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合肥朋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蓝邦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合肥朋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合肥朋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所列清单中债权所列明的为截止至2022年8月20日的剩余本金及利息余额,截止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外币授信折人民币计),单位为万元。借款人和担保人实际应承担的还款责任以相应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及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蓝邦贸易有限公司
合肥朋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附:公告清单
金额: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原债权方主债务人名称担保人名称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 (含罚息、复息) 账面本息合计1杭州蓝邦贸易 有限公司 合肥永昌富新贸易 有限公司 邰永昌、李莉300305.12605.12
